会员服务部:0371-67182650

宣传信息部:0371-67182921

教育培训部:0371-67182916

重要通知:
郑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方案 中共郑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关于举办“弘扬延安精神 深化党史学习教育”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表彰第三届“巾帼最美物业人”的决定 关于缴纳2024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
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告通知 >
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开向社会招聘合作单位的公告
时间:2023-03-01   来源: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  查看:0

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总体部署和要求,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协助企业有效提升内部管理,持续促进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。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行业发展需求,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与物业管理业务相匹配、具有相应资质专业化的培训、服务机构,参与到物业管理行业培训,共同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一、合作对象

能够提供物业培训、管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职业教育学校、机构、企业,均可咨询参与。

二、竞聘资格

   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,正常运营1年以上;有教育、民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审批的专业教学资质。

   2、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,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。

   3、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/4,每个培训专业(工种)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;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。

   4、在郑州市内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。办公用房,租用的场所距租赁期满不少于3年;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200平方米以上;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,符合环保、劳保、安全、消防、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;实操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、实习、实验设施和设备,有充足的实习工位,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(提供食堂、宿舍的培训机构可优先考虑)。

   5、具备独立或联合制作、颁发证书、奖章的资格;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,遵纪守法,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。

   6、提供物业培训、管理配套服务的企业,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;遵守有关国家法律、法令和条例,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具有依法纳税、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产品的属性或用途应达到物业管理经营、运行相关标准;在物业服务行业内,已拥有成熟合作对象、成功案例的相关配套服务企业优先考虑。

三、参与方式

   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学校、机构、企业于39将企业简介、资质证明、办学概况等资料发送至协会邮箱。

四、评审办法

   本次公开招聘将采用招投标的形式,开标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   联系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东四街联合中心大厦21楼2112室。

   联系人:王 力。

   联系电话:0371-67182916。

   协会邮箱:zzwyglxh@126.com

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331


上一篇: 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
下一篇: 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“优秀

豫ICP备16011829号-1 Powered by 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与东四街市房管局大楼21楼 郑州物业报:zhengzhouwuye@126.com 协会邮箱:zzwyglxh@126.com